苏皖豫干线项目(端氏支干线)(山西段)洪水影响类评价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
-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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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皖豫干线项目(端氏支干线)(山西段)洪水影响类评价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
1.2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完成之日止。
1.3项目概况:
根据《关于开展苏皖豫干线项目(端氏支干线)路由优化方案研究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项目进展情况,需选取一家技术服务单位开展苏皖豫干线项目(端氏支干线)(山西段)洪水影响类评价技术服务。
苏皖豫干线项目(端氏支干线)起自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端氏压气站,经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阳城县,河南省济源市、洛阳市,止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东压气站,管道长度约372.3公里。管道设计压力为10兆帕,管径1219毫米,沿线设置6座站场,17座阀室。其中山西段长度约77公里,设置2座站场(端氏压气站、阳城联络站),3座阀室。根据初步踏勘情况,苏皖豫干线项目(端氏支干线)(山西段)穿越中小型河流5处。(预计中型河流穿越1处,小型河流穿越4处,站场、阀室共5座。穿越河流数量、规模及站场阀室设置数量根据当前情况暂定,随着项目进展进行动态调整)
1.4采购范围和需求:
对苏皖豫干线项目(端氏支干线)(山西段)开展洪水影响类评价技术服务,编制洪水影响类评价报告。洪水影响类评价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规程的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取得行政批复许可文件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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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外业调查、现场踏勘、资料查询收集及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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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规范要求,配合甲方为其他专项评价以及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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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本项目选址、选线方案征求水利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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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洪水影响类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项目总体进度提供评价报告A版(中间成果)、B版(送审稿)及最终版。通过建设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等组织的专家审查,满足项目的报批要求,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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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西北公司档案管理要求,收集整理完成洪水影响类评价过程的全部资料,不得缺失;6.组织及承办建设单位对评估报告的预审工作会议、主管部门审查会、专家审查会等。
1.5服务地点:
山西省晋城市。
1.6估算金额:
本项目暂估含税采购金额为34.98万元,含 $6%$ 增值税。(其中不含税计费标准为:预计穿越大型河流防洪评价25万元/处;预计穿越中型河流防洪评价10万元/处;预计穿越小型河流防洪评价2万元/处;预计站场、阀室3万元/座。)
1.7标段(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2.2资质要求:
无。
2.3财务要求:响应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响应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响应人成立时至响应截止前一个月内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响应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否决。
2.4信誉要求:
(1)响应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没有被或西北公司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等处理名单。(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以上(1)~(4)条由询比小组在线核实。
(5)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响应单位没有重大及以上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应提供针对上述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定)。
2.5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响应人至少承担过1项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线性工程(包括管道/公路/铁路等)洪水影响评价或防洪影响评价技术服务业绩。
响应人须同时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1)项目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扫描件。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否决。
2.6人员要求:
(1)响应人应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自有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证明)。
(2)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项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线性工程(包括管道/公路/铁路等)洪水影响评价或防洪影响评价技术服务业绩。
响应人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扫描件及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1)能体现其姓名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能体现其姓名的业主证明文件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及业绩合同扫描件。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否决。
2.7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8其他要求:
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 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19 12:00附件下载
询比采购公告--苏皖豫干线项目(端氏支干线)(山西段)洪水影响类评价技术服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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