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后勤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项目概况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后勤物业服务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 在 “ 洛阳市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网站( 获取招标文 件,并于 202 6 年 01 月 06 日 09时 05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 编号:洛直政采招标 (2025)0259号
2. 项目名称: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后勤物业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 自筹资金; 3780000.00 元 /年
最高限价: 3780000.00 元 /年
| 序号 | 包号 | 包项目名称 | 包预算(元 /年 ) | 包最高限价 (元 /年 ) |
|---|---|---|---|---|
| 1 | 洛直政采招标 (2025)0259号-1 |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后勤物业服务项目 | 3780000.00 | 3780000.00 |
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项目概况:院内所有建筑及公共区域硬化路面,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对院区所需的保洁、绿化养护、运送、导梯、综合维修、监控值班、污水处理值班建设等物业进行招标。
人员配置要求:项目经理 1人,管理人员3人,保洁75人,运送14人,导梯7人,监控值班4人,污水处理站值班1人,绿化1人,维修2人共108人 。(具体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人员后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 )
( 2)服务期:3 年 ;
( 3)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4)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需求;
( 5)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6. 合同履行期 限:同服务期限;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投标人信用: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
2.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包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2-19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