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40万千瓦、70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招标公告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867 )
一、 招标条件
清水河县40万千瓦、70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清水河 县。
2.2项目规模:
2.2.1 清水河县 40万千瓦工业园区 绿色供电 , 项目容量400MW,其中风电300MW、光伏100MW,配建储能80MW/320MWh。场区拟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建设100MVA主变2台。升压站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和林格尔新区内220kV云谷站220kV侧 。
2.2.2 清水河县70万千瓦 工业园区 绿色供电项目 , 容量700MW,其中风电600MW、光伏100MW,配建储能140MW/560MWhh。场区拟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建设100MVA主变2台。升压站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和林格尔新区内220kV数聚站220kV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接 招标人 通知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完成地形图测绘及初勘, 3 0个自然日内完成 项目 的可研报告编制并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咨询分公司审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服务(CHDTDZ046/16-QT-86701):本标段采购内容为清水河县40万千瓦、70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通过评审、取得最终评审意见。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服务】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个单项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的风电或光伏项目可研编制服务合同业绩。(合同业绩: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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