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相关项目重庆华电潼南一期2×500MW级气电工程项目厂区绿化及文体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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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HDTDZ029/22-SG-005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相关项目 重庆华电潼南一期2×500MW级气电工程项目厂区绿化及文体项目施工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重庆)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 重庆市潼南高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开区A区S1-15/01号地块
2.2 项目规模: 重庆华电潼南一期2×500MW级气电工程项目拟建设2套“一拖一”多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纯凝调峰发电机组,包括2台燃气轮机,2台三压再热余热锅炉,2台三压再热纯凝式汽轮机和4台发电机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 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装饰工程-厂区绿化及文体项目(CHDTDZ029/22-SG-00501): 全厂绿化工程的硬景工程、路面及停车场铺装、塑胶跑道、特色健身墙、景观墙、水池布置及景观亭、绿化字体、部品部件(户外软装)、景观构筑物、景石、成品导视牌、软景工程、乔木、灌木、地被、花径、种植土及后期管养等工程。
详细工作内容为地面铺装、布道划线及彩绘、景观标识牌、节点场地、坐凳、景墙、景观亭、跌水、景观水池、喷泉、石雕、闸机、其他构筑物等景观小品,红线内植物,以及景观水电,排水及后续管养等工作,具体以招标附图范围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装饰工程-厂区绿化及文体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2项面积大于20000㎡工业项目景观施工或绿化工程施工完工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验收证明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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