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公司国能(武汉)航运有限公司2026年目的港第三方煤炭计重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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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航运公司国能(武汉)航运有限公司2026年目的港第三方煤炭计重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11739,招标人为航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武汉)航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国能(武汉)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武汉航运”)在“两湖一江”区域的海进江煤炭运输规模约 1800 万吨,主要用户为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能九江发电有限公司,国能丰城发电有限公司,国能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永州发电有限公司,宝庆发电有限公司,岳阳发电有限公司等。根据业务要求,需对每批次到达目的港的煤炭卸货数量进行计量验收。煤炭在目的港的计重方式包含皮带秤计量、轨道衡计量、汽车衡计量、水尺计量等。为保障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计重设备进行校准和验证。
2.1.2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服务期限内 “两湖 一江 ”区域的一体化电厂目的港卸货环节检验量的60%,约 1080 万吨;
第二标段:服务期限内 “两湖一江”区域的一体化电厂目的港卸货环节检验量的40%,约 720 万吨;
2.1.3 服务地点:内河运输目的港(湖北、江西、湖南等沿江电厂自备码头或用户指定的社会公共码头等)。
2. 1.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12月31日。
注:作业量为预估工作量,不作为结算依据,以实际发生为 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或《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或检验机构认可(CNAS)证书(认可能力范围应包含水尺计重或煤炭重量鉴定(皮带秤、汽车衡、轨道衡))。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有效期、执行期等检测服务期限包含以上时间段或其中一段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煤炭计重累计已完成量不低于700万吨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有效期、执行期等检测服务期限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须体现时间范围在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对应合同煤炭计重已完成数量,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水尺计重已完成数量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已完成的数量以用户证明为准,用户证明跨年度的,按时间(月)比例进行折算。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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