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沈阳)有限公司一号、三号、四号炉除尘器内衬耐磨陶瓷层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辽宁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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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环保能源(沈阳)有限公司#1、#3、#4 炉除尘器
内衬耐磨陶瓷层修复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BNYGC-GZ-2025-1393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光大环保能源沈阳有限公司#1、#3、#4 炉除尘器内衬耐磨陶瓷层修复工程,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沈阳)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3、#4 炉除尘器内衬耐磨陶瓷层修复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财落街道郎士屯社区。
2.2 建设规模:#1、#3、#4 炉除尘器内衬耐磨陶瓷层修复。
2.3 计划工期:
项目工期每台炉 7天/炉,随停炉计划,需要入厂三次) 共 21 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
#1、#3、#4 炉除尘器灰斗、喇叭口、U 型弯区域进行内衬耐磨陶瓷层防腐等修复工程,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施工内容。
2.5 边界条件:
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由招标方负责,用餐及住宿由投标人自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状况健康。
3.3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5)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2-22附件下载
光大环保能源(沈阳)有限公司一号、三号、四号炉除尘器内衬耐磨陶瓷层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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