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书店仓库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邢台市
新华书店仓库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华书店仓库改造项目 已由 平乡县行政审批局 以 平行审备字[2020]1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平乡县丰州镇丰州街北段东侧、纬一路以南。 2.合同估算价:1692247.51元 3. 建设规模:建设地上2层框架结构仓库一座,总建筑面积781.55平方米。 4.计划工期: 119日历天 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审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黑名单;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业绩要求: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5-12 00:00 至 2021-05-18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邢建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06-0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邢建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邢建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xtzjpt.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德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邢台市桥西区郭守敬北路8号 | 地址: | 邢台市信都区红星美凯龙A座10层 |
邮编: | 054000 | 邮编: | 054000 |
联系人: | 马成刚 | 联系人: | 赵彩英 |
电话: | 15030933318 | 电话: | 0319202082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dygcxmgl@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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