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青磁窑煤矿12#、14#层增加开采煤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
-大同市
大同市青磁窑煤矿12#、14#层增加开采煤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C340-CG-251133626、SXMTZB2503F-1514(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
一、采购条件
本大同市青磁窑煤矿12#、14#层增加开采煤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采购项目编号:JNC340-CG-251133626、SXMTZB2503F-1514(F)),已由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晋控投资字〔2025〕331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环保费用,采购人为大同市青磁窑煤矿。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大同市青磁窑煤矿位于大同市西部约12km处,井田面积为10.8851km²。2009年3月编制完成《大同煤矿集团公司青磁窑煤矿矿井水平延深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09】266号文对其进行批复,现计划开采12#、14#煤层,现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未包含12#、14#增加开采煤层,需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大同市青磁窑煤矿12#、14#层增加开采煤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标段(包)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包括大同市青磁窑煤矿基本情况、公司周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以论证项目对周边的环境影响。
(2)报告应全面介绍大同市青磁窑煤矿现有的各类工程设施和污染物治理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情况,从水、气、固、声、水土保持等各个方面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报告要综合研判大同市青磁窑煤矿环境保护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客观评价各类环保设施、项目的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治理能力,并立足于实际,提出今后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4)报告编制单位需负责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所需的监测报告并开展水、气、固废等报告涉及的环境监测工作。
(5)环评报告编制完成后通过评审最终取得批复文件。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2.4 服务地点:大同市青磁窑煤矿。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大同市青磁窑煤矿12#、14#层增加开采煤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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