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零售信贷集约化非诉委外催收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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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零售信贷集约化非诉委外催收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委托,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零售信贷集约化非诉委外催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零售信贷集约化非诉委外催收项目。
2.2招标编号:N_HA250041/01 。
2.3项目预算:47784600.00元(含税)。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零售信贷集约化非诉委外催收服务,涵盖普惠、房金、乡金、信用卡条线催收(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
2.6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标段划分及入选中标人数量: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选取8家中标人 (有效投标人数量 ≥24家的,选取8家中标人;18家≤有效投标人数量<24家的,按照三选一的比例选取中标人;有效投标人数量<18家的,重新招标)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民事主体资格,并依法取得国家相关登记注册主管机关颁发的证照,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并经年检注册存续。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律师事务所,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分所和总所不可以同时投标,且分所投标须取得总所的授权委托书并承诺对分所的业务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3.2从业要求:投标人在委外催收服务领域从业3年(含)以上 (须包含信用卡催收,以投标人提供的委外催收服务业绩为准,从业绩签订时间起到开标日期需满 3年)。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家及以上商业银行(其中至少包含1家大型商业银行[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同类贷款委外催收服务实施案例且业绩良好,业务开展合法合规(须包含信用卡催收,提供合同扫描件)。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最终审查依据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查询网址:
( 1)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
( 2)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 4)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2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4投标人在评标时未处于中国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内,在平台上无重大风险预警提示(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或其他不良行为。
3.6.5投标人资信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当前逾期(提供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6.6投标人未被监管机构通报,未出现重大消费者侵权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7投标人在评标时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未处于被其他同业禁用期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8投标人拥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具有有效的内控合规管理机制、风险管控机制、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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