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光市城镇燃气设施设备改造工程-沿街用户瓶改管改造及老旧小区、楼房化社区(村)接通管道天然气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正在报名中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光市城镇燃气设施设备改造工程-沿街用户“瓶改管”改造及老旧小区、楼房化社区(村)接通管道天然气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DGP370783000202502000203
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登记号:JSGC-SG-2025-002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光市城镇燃气设施设备改造工程-沿街用户“瓶改管”改造及老旧小区、楼房化社区(村)接通管道天然气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1430.4767万元,招标人为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沿街用户“瓶改管”改造及老旧小区、楼房化社区(村)接通管道天然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光市城镇燃气设施设备改造工程-沿街用户“瓶改管”改造及老旧小区、楼房化社区(村)接通管道天然气施工;
(002)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光市城镇燃气设施设备改造工程-沿街用户“瓶改管”改造及老旧小区、楼房化社区(村)接通管道天然气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光市城镇燃气设施设备改造工程-沿街用户“瓶改管”改造及老旧小区、楼房化社区(村)接通管道天然气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 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建筑全生命周期过程中,政府采购工程选取的建材产品应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的指标要求,未列入《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的应参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标准要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中涉及的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当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技术指标外,还应当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加。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项目经理应具有的条件:(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3)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寿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002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光市城镇燃气设施设备改造工程-沿街用户“瓶改管”改造及老旧小区、楼房化社区(村)接通管道天然气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 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建筑全生命周期过程中,政府采购工程选取的建材产品应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的指标要求,未列入《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的应参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标准要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中涉及的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当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技术指标外,还应当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加。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总监应具有的条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承揽工程数量上限。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寿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6-01-09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