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班车)内蒙古华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制氢站保安保洁服务(24个月)招标公告
内蒙古
-包头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79/18-QT-613 )
一、 招标条件
内蒙古华电包头市达茂旗20万千瓦新能源制氢工程示范项目制氢站保安保洁服务(24个月)已由审核机关批准,招标方 内蒙古华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巴润工业园区华电制氢站
2.2项目规模: 20万千瓦新能源制氢项目(风光+制氢)其中120MW风力发电、80MW光伏发电、20MW/1h储能、年产氢气7800吨。
2.3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 2026年1月26日至2028年1月25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物业管理-制氢站保安保洁服务(24个月)(CHDTDZ079/18-QT-61301):对制氢站生产现场,综合楼、制氢车间包含其附属车间(制碱厂房)、电控楼区域(包含消防车间、检修间及材料库等)、除盐水车间区域(包含循环水车间、冷却塔等)、球罐区、充装区及公共区域实行保安保洁服务及厂区绿化浇水等相关工作。服务期限24个月,人数要求:设置队长1名,保安人员6名,保洁人员7人,共计14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业管理-制氢站保安保洁服务(24个月)】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治安保卫服务业绩或至少具有1项保洁服务业绩。所有合同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项目内容、合同工作范围页或清单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发票或者经业主确认的验收单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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