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3×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替代扩建项目智慧燃料建设(设备与管控系统部分)招标公告
江苏
-苏州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区域内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3×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替代扩建项目智慧燃料建设(设备与管控系统部分)工程已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3×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替代扩建项目。
2.2项目业主: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拟对智慧燃料建设(设备与管控系统部分)工程进行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份国内660MW及以上燃煤发电厂类似的燃料智能化合同业绩(单个业绩内须至少包含:智能封装系统、智能转运及合样归批系统、机器人全自动制样系统或全自动制样系统、气动传输系统、智能存查样系统、机器人化验系统、燃料智能管控系统等内容),且其中至少1个项目已成功投运满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3.3财务要求: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提供承诺函),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标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3.4信誉要求(提供承诺):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全部冻结;
(2)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招标中被暂停招标且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且尚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未被税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的查询结果为准)。
(7)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及国家电投集团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未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的厂家。(提供承诺函)
3.5安全要求: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内承接工程项目中未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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