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引风机及附属设备招标招标公告
江苏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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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引风机及附属设备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2-1-263 )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引风机及附属设备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引风机及附属设备招标
2.4 交 货 地 点: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2.6 招标范围: 常熟发电#5机组为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锅炉为超超临界压力参数变压运行螺旋管圈直流锅炉,单炉膛塔式布置形式、一次中间再热、四角切圆燃烧、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悬吊构造、露天布置,设计燃用烟煤,于2013年1月投产。风烟系统配置有两台成都电力机械厂生产的YA18448-8Z型静叶可调轴流式引风机。脱硫系统配置有两台上海鼓风机厂生产的RTF42-19-1型静叶可调轴流式增压风机,烟气自增压风机后经脱硫系统处理、排入烟囱。烟气脱硫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一炉一塔处理100%的烟气。实际运行中引风机和增压风机匹配运行调整困难,低负荷工况下增压风机运行抢风情况严重,高负荷工况存在出力不足现象,影响锅炉、风烟系统及脱硫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电厂计划实施引增合一改造,由我司负责总承包实施。本次采购2套引风机及附属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3项火力发电机组的动叶可调轴流风机成套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6-01-12 09:00(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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