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司淮安公司涟水一期热电联产项目桥式起重设备物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淮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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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淮安公司涟水一期热电联产项目桥式起重设备物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211841,招标人为国能(江苏淮安)能源发展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江苏淮安)能源发展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工程拟建厂址位于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西区的东南部,高台村境内,淮安市涟水县盐河朱码闸下游约4km处,盐河左岸。本期建设3×16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20MW抽背汽轮发电机组,预留扩建条件。
2.1.2招标范围: 桥式起重机设备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交货期: 桥式起重机 整机设备 202 6 年 2 月 25日、 桥式抓斗起重 机设备 202 6 年 2月 1 5日、实际供货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1.4交货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新材料产业园曙光路1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设备制造(含安装),许可子项目包含桥式起重设备(B)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电工程同类型(额定起重量≥50t)主厂房行车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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