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宝龙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更正公告(三)
广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LGDL202500019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龙岗区宝龙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 4.最高限价:人民币4074000.00元;其中,一标段(A包 ):人民币 2328000.00元,二标段(B包):人民币1746000.00元。” 更正为: “ 4.最高限价:人民币4 235 000.00元;其中,一标段(A包):人民币2 420 000.00元,二标段(B包):人民币1 815 000.00元 。 ” 招标 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 招标 文件矛盾之处,以更正公告为准 。
2、 原招标文件四、服务需求中 “说明:每个社区党群中心至少3名持证社工,整体打包费标准限额为 13.2 万元/人/年,2名辅助人员,整体打包费标准限额为 9.3 万元/人/年,即每个中心最高58.2万元/年的运营经费。” 更正为: “ 说明:每个社区党群中心至少3名持证社工,整体打包费标准限额为 14 万元/人/年,2名辅助人员,整体打包费标准限额为 9. 25 万元/人/年,即每个中心最高 60.5 万元/年的运营经费 。 ”
3、 原招标文件五、商务要求中 “3.投标报价要求:
★(1)按照每个中心一年不得超过58.2万元运营经费的标准,该费用主要用于项目工作人员薪资福利、开展专业活动、购置必要设备、场地布置、办公费用等项目运营支出,需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按照《深圳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工作指引》要求,服务项目经费的人力成本不得少于项目经费的85%,督导经费、业务活动费、管理费、服务险和税费、人员培训费等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5%” 更正为: “ 3.投标报价要求:★(1)按照每个中心一年不得超过 60.5 万元运营经费的标准,该费用主要用于项目工作人员薪资福利、开展专业活动、购置必要设备、场地布置、办公费用等项目运营支出,需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按照《深圳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工作指引》要求,服务项目经费的人力成本不得少于项目经费的85%,督导经费、业务活动费、管理费、服务险和税费、人员培训费等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5% ”; 招标 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 详见新的招标文件。
4、将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22日14:00(北京时间);解密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22日14:00-14:3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 2025 年 12 月 17 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2 .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 招标 文件进行编制投标文件 。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宝龙街道办事处冬青路 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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