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正在报名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NGP/2025/C0011
省网编号:SDGP370800000202501004371
项目名称:嘉祥县人民法院物业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75.00万元/年(大写:柒拾伍万元整每年)
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投标请慎重。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嘉祥县人民法院物业采购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采购方视承包方履约情况决定合同是否续签,次年及以后每年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等与本合同一致,最多续签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5.公开报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及“”等查询)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本项目所涉行业无需提供)。总公司及所有分公司之间,只允许一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2-25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