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一代电子政务外网服务公开招标更正(澄清)公告(一)
”修改为“...... 并于 2026-01-05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2. 原招标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中“ 2025-12-19 09:30 (北京时间) ”修改为“ 2026-01-05 09:30 (北京时间) ”。
3. 原招标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中“(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中 “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19 日 09 : 30 ”修改为“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1 月 5 日 09 : 30 ”。
(二)原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全部修改为: 2026 年 1 月 5 日 9 : 30 。
2. 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全部修改为: 2026 年 1 月 5 日 9 : 30 。
3.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全部修改为: 2026 年 1 月 5 日 9 : 30 。
4.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 12. 采购需求符合性条件响应表 ”修改为: 具体见本更正公告附件 ;
5.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 中“ 七 . 服务考核与验收”中“ ( 四 ) 验收标准”的 内容修改为:
1. 验收时按照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参数响应表验收(详见附件 4 《技术参数响应表》)。
2. 验收时按照服务实际使用量进行核对验收。
3. 按照考核办法进行验收。
(三)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 2025-12-18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询问和质疑
1. 根据与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采购人)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 EMS 邮寄。
联系部门: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徐州市城东大道 9 号科技大厦 202 室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单位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9号
联系人:李文亚
联系电话:87936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67019038 67019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颖
电话:67019038 67019051
五、附件 ( _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_ )
更正公告附件
附件: JSZC-320300-XZCG-G2025-0127采购文件.doc
更正公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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