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农商银行档案库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灵寿农商银行档案库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寿农商银行档案库房建设工程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灵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灵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4.65米,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616.29㎡。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1-05-07至2021-05-12,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 石家庄市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1号裙楼201室 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1年 05 月 07 日至2021年 05 月 12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到石家庄市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1号裙楼201室填表并领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注: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5-27 09: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九州宾馆三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灵寿县人民东路10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3号楼 |
邮编: | 0505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李主任 | 联系人: | 刘立娟 |
电话: | 0311-82521393 | 电话: | 13315495247 |
传真: | 0311-82521393 | 传真: | 0311-82996778 |
电子邮件: | lijianbo3@hebnx.com | 电子邮件: | jinshengjiashi@126.com |
网址: | www.hebnx.com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
账号: | / | 账号: | 609012015000001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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