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货运站装卸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海南
-儋州市
儋州货运站装卸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海口车务段 拟 对 儋州货运站 装卸 业务外包 项目 进行招标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
一、 招标 人: 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海口车务段
二、 招标 项目名称: 儋州货运站 装卸业务外包
三、 招标 项目基本情况: 按装卸业务外包方式, 由合格的 投标人 承揽 招标 人本次 招标 项目的铁路货物 装卸作业,包含火车、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所运输 货物 的装卸及搬运作业。 中标 人 须优先 采取租赁 铁路装卸设备 方式进行装卸作业 , 按 自带机械 (含 租赁铁路机械 ) 标准 进行 结算装卸费, 不得超过集团公司公布的清算价格, 人机配合是按 装卸清算单价不得超过集团公司公布的清算价格。 本次 招标 项目合同期限为 自签订之日起 至 20 2 6 年 12 月 31 日,合同期满后按有关 文件规定重新 招标 。 本次 招标 具体 项目 见附件。
四、投标人前置条件
投标人在报名前应充分调查了解自身是否符合参与投标的项目要求,应自行对参与投标的项目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充分了解项目涉及的相关政策、现状、固定投资、历史情况和潜在风险,能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风险。投标人因上述风险遭受的任何损失,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一旦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或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各条款和要求无异议,招标文件即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人组织开展装卸业务外包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含有货物装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单位。
2.使用的装卸机械及工索具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特种设备经注册、登记、检验检测合格,自带设备为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设备。
3.具有与承包装卸业务相适应的管理及作业人员,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持证上岗。 注:新规定两证已合并。
4.承诺依法合规用工,提供劳动合同,并承担相应的劳动法律责任,提供 投标人 为相关装卸机械操作人员、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装卸工购买(发放)三个月(截止至 2025年9月30日)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5.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质量、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
6.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
7.承诺遵守铁路的规章制度,服从铁路运输生产集中统一指挥、组织和管理。
8.投标人必须资信良好,在信用中国网上未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经营异常信息记录。
9.与招标人此前没有任何事宜的纠纷,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装卸业务投标违规行为和履约违约行为,未被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装卸业务黑名单。
10.海口车务段在职职工及其配偶、子女为法人的企业不得承接本项目。
11 . 向招标人交纳招标 保证金6000 .00元 。
1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025 年 12 月22 日至2025 年12 月26 日 ( 上午 8:00-12:00,下午14:00-17:30,星期六、日除外 )。
2.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在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粤海大道海口火车站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海口车务段 货运科110室 进行现场报名,超过截止时间范围内拒不接受。 招标人对 投标人 进 行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不作为招标评审的依据) 。
3.文件获取:经招标人初审合格后,通过互联网方式递送 招标文件。
4. 招标人对投标人开展资格 初 审。投标人应携带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④信用中国网上未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截图证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经营异常信息记录截图证明、⑤《装卸作业人员名册》及《自带装卸机械一览表》,⑥存在有历史遗留问题、未到期合同(协议)的项目,必须取得未到期合同(协议)主体方的协商一致的证明,并当面交招标联系人审验,审验后退还(报名审验不作为投标人资格评审的依据); ⑦ 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 1份(加盖公章)交招标联系人留存。
5. 符合资格预审标准的投标人。如首次投标报名单位不足 3家 时 , 终止招标程序,发布流标公告, 招标方将再次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应重新报名。未在上述时间内完成报名,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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