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华中2026年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河南
-郑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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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管网华中2026年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采购人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本项目合同签约主体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2. 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为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对华中公司办公大楼2座、公寓楼1座及所辖各基层单位(包括:恩施作业区、宜昌作业区、潜江作业区、洪湖作业区、荆门作业区、枣阳作业区、襄阳作业区、武汉北作业区、武汉南作业区、黄梅作业区、襄阳维抢修队共10个作业区、1个维抢修队)开展每年一次的消防设施检测。
2.2 采购范围
检测范围包括各基层单位站场的生产区域、生活区域、阀室和办公区域的全部建筑和消防设备设施。包括:对感温感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火焰探测器、超声波泄漏检测系统、激光泄漏检测云台、消防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对建筑物内电气设备和线路等进行电气防火检测。检测完成后出具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和电气消防检测报告。
2.3 服务地点: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所辖各基层单位驻地。
2.4 计划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注:响应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复印件。)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注:响应人提供承诺书,主动披露本企业可能存在的上述情形;评审小组登录天眼查等系统进行复核。)
3.3 资质要求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提供企业在“全国统一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录入截图,查询.jsp。
(注:响应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的消防系统检测技术服务项目业绩。(注: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提供合同相关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概况及承揽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生效日期页、合同签署盖章页等内容);若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响应人须补充提供:发包人或发包人专业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书面证明材料、或签字盖章齐全的项目验收文件;否则无效;见扫描件)
3.5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响应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扫描件,至少包括内容同上),或提供2024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事业单位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同等资料等)。未按要求提供财务资料或根据财务资料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否决。
(注:响应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 信誉要求
(1) 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记录及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 响应人未被或采购人暂停投标资格、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被或采购人列为失信人员名单、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5)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 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注:(1) — (4) 项由响应人提供承诺书,评标委员会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5) 项由响应人提供承诺书)
3.7 拟派主要人员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持有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响应人单位)。
(注:1)投标人提供证书扫描件。2)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注册在响应人单位且在有效期内。)
3.8拟派主要人员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的消防系统检测技术服务项目负责人业绩。
(注: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提供合同相关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概况及承揽工作范围页、体现人员个人姓名页、合同签订生效日期页、合同签署盖章页等内容);若个人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响应人须补充提供:发包人或发包人专业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书面证明材料、或签字盖章齐全的项目验收文件;否则无效;见扫描件;采购文件中人员业绩要求均同此说明)
3.8拟派主要人员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是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9 其他要求
采购人将组织第三方咨询单位对响应人资质、业绩等弄虚作假情形进行穿透排查,利用围标串标比对软件等方式对响应文件自拟内容异常一致、响应报价规律性排列等围标串标行为进行深度比对,认定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行为的严格依规进行处理。
4.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服务总承包的除外;
(3)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责令停业的;
(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 评标委员会认定响应人以低于成本报价询比的。
(14) 其他违反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相关规定的。
(注:响应人提供承诺书)
5.报名、询比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5.1 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采购响应的方式,通过平台(以下简称供应链平台)在线完成采购响应工作。
5.2响应人须在供应链平台进行注册、报名、下载询比文件、澄清答疑、递交响应文件等。响应人自行承担由于不及时关注此类信息所造成的损失。
5.3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5日。报名后第一时间下载询比文件及相关资料。
6.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
6.1响应文件编制: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制。
6.2响应文件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开标时间与此时间一致)。
(2) 递交方式:登录供应链平台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7. 其它
7.1 本次询比对响应人不作经济补偿。
7.2 请响应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响应人保密。
7.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 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25 09: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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