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司国能神华九江电厂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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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国能神华九江电厂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11946,招标人为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年4月29日成立,隶属江西公司,位于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一期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机组,两台机组于2015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双机投产运营,二期建设2×1000MW级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 于 2023年8月开工建设,2025年10月双机投产运营 。 本次为 二期临时用地复垦 施工招标,包含二期施工 生产 区、施工生活区、 厂外物资代保管库区 、 停车场等临时用地复垦 、水土保持相关的施工内容 , 复垦 总面积 约 为 31.8478hm 2 , 详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招标附图 。 工期 : 为合同签订后 6个月内 。 实施地点: 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园林工程或绿化工程或土地复垦的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园林工程或绿化工程或土地复垦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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