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氢气锅炉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河北
-沧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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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氢气锅炉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氢气锅炉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氢气锅炉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
2.2.1 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氢气锅炉
SZS10-1.25-Q
1
台
10T/h (额定蒸发量)
2.2.2 交货地点:河北省黄骅市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化工大道南侧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仓库;
2.2.3 交货期:自合同生效起氢气锅炉 60 天内到货,安装调试 30 天;
2.2.4 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及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 2 )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制造能力,须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锅炉制造 A 级或以上,安装许可 B 级或以上、压力容器制造 D 级或以上 ) , 且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及检验检测规范;
( 3 )投标人三年内和冀中能源集团及其控股公司无诉讼纠纷(投标人出具书面保证);
3.1.2 财务要求: / ;
3.1.3 业绩要求:至少提供一份近三年( 2022 年 12 月 1 日至今)具有同类 10T/h 或以上(额定蒸发量)燃氢气锅炉运行业绩。业绩清单应包括用户名称、设备台数、合同签订时间等(合同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将不予认可。如合同及附件中不能体现上述性能参数,供应商可出具由合同中甲乙双方盖章体现性能参数的证明材料);
3.1.4 信誉要求:
(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 其他要求:
( 1 )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参与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3 款不适用;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响应。
3.2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12-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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