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青年群体赋能行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425210200029315-XM001
项目名称:昌平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青年群体赋能行动项目
预算金额:935.5061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35.506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 01 | 昌平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青年群体赋能行动项目 | 935.50612 | 1 | 通过构建“1+16+N”服务体系,推动青年就创业服务从“基础保障”向“品质赋能”跨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昌平模式。预期成果包括提升青年就业率、优化创业生态、强化产教融合,为全市就业服务升级提供实践参考,助力昌平区高质量发展。项目验收标准以建设数量、服务人数、满意度、服务质量评估和文档完整性为核心,确保成果可量化、可追溯。(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中,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2-29 16: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