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华北分公司津综滨海公司滨海新区太平风力发电项目可研及前期专题报告编制报审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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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华北分公司津综滨海公司滨海新区太平风力发电项目可研及前期专题报告编制报审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2-1-369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华北分公司津综滨海公司滨海新区太平风力发电项目可研及前期专题报告编制报审服务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天津滨海华能津综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境内,规划容量45MW。
投标人负责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包括项目建设涉及所有工程建设内容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及各项前期专题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综合选址论证报告、净空坐标测绘成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压覆矿证明、不涉及军事设施证明、未压覆文物证明、安全预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鸟类及其栖息地影响评价报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接入系统报告等)的编制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意见(包括但不限于批复、备案、复函、专家评审意见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单项合同容量在50MW及以上的陆上风力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业绩2项及以上。【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等原件扫描件,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清晰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类型、工作内容等内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建设容量内容,如合同中未能体现具体内容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业主证明、验收报告等材料予以佐证,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置】。
(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1个及以上风电或光伏项目的环评或水保或防洪或压矿或社稳或安评等合规性手续咨询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盖章页或技术协议)签字页等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4)本项目拟任设计负责人(设总)须具在本单位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份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风电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的业绩(需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或任命证明文件)。
(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12-30 23:59(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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