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光硕新能源有限公司赤城光伏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项目公告
河北
-张家口市
合同(采购项目编号: JNC343-CGN-251234002、SXMTZB2503F-1584(N) ),已由中共晋控电力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会纪要【 2025】16号文件 批准 ,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赤城县光硕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赤城光伏为光伏发电企业,经营范围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 2026年物业管理合同,包括管理人员7人伙食费、后勤人员4人(司机、厨师)工资及伙食费等 。
目的:由于 2025年赤城光伏物业委托服务合同即将到期,为满足场站工作需要,需委托服务机构进行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完成赤城光伏物业委托服务合同车辆管理、饮食服务等事宜。
2.2 采购范围: 本 采购 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包 ) 。本次 采购 为其中的:
001 赤城县光硕新能源有限公司赤城光伏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标段(包)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车辆管理、饮食服务等,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2.3 服务周期 /服务完成期限 :一年 。
2.4 服务地点:赤城光伏电站。
2.5 服务要求 /服务质量标准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赤城县光硕新能源有限公司赤城光伏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该 标段 ( 包 ) 中 供应商 资格能力要求 :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
3. 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 具有 1 项类似 业绩;
近年 指: 2022 年 12 月 1 日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指合同签订时间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物业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采购文件第 六 章 “ 响应文件格式 ” 中 “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 按照 “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 提供信誉承诺书】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谈判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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