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公安局研判软件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正在报名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J-AK-2025044.
项目名称:平利县公安局研判软件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研判软件租赁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租赁服务 | 研判软件租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研判软件租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研判软件租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近半年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5年近三个月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6-01-07 11: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