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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汕头电信涉税及工商一揽子技术服务项目(份额一、份额二)询比公告

广东

-

汕头市

发布时间:2025-12-25招标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2026年汕头电信涉税及工商一揽子技术服务项目(份额一、份额二) (标段编号: GDBBFA202512190024 )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2026年汕头电信涉税及工商一揽子技术服务项目(份额一、份额二)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6年汕头电信涉税及工商一揽子技术服务项目(份额一、份额二) 其他咨询服务 - 2 份额一:潮南、潮阳、濠江;份额二:金平、龙湖、澄海、南澳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 不划分标包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 2 个,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2026年汕头电信涉税及工商一揽子技术服务项目(份额一),预估金额为278,880.00元(不含增值税),份额占比为60.52%,业务承接区域为潮南、潮阳、濠江;

2)2026年汕头电信涉税及工商一揽子技术服务项目(份额二),预估金额为181,920.00元(不含增值税),份额占比为39.48%,业务承接区域为金平、龙湖、澄海、南澳;

为了保证项目竞争性,如在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已获取询比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则该项目询比失败。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最高响应总限价为460,800.0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具体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1《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总报价高于最高响应总限价或单价报价高于单价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2年12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工商或财、税务代理服务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项目团队要求

(1)供应商须至少拟派1名具备同类项目经验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6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及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以及须提供其作为项目成员身份参与的同类项目的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或订单的关键页扫描件)。若为订单,还需提供该订单对应的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如单项合同或订单的关键页扫描件未体现项目成员姓名的,还需补充提供合同对方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该证明应包括:合同全称、合同乙方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合同甲方证明人姓名及电话、甲方公章,缺一不可)。

(2)供应商须配备不少于6人的项目专职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其中要求至少3名持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类(或经济类)资格证书,并提供至少3名专职人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6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

(3)请提供相关的人员列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等材料。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5 本次询比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2.1.6 本次询比 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12月01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12月01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12月01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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