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2022年生产药剂PAC、PAM、次氯酸钠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榆林市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榆林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 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 2022年生产药剂PAC、PAM、次氯酸钠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0.60万元,招标人为 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 PAC(聚合氯化铝);PAM(阳离子聚丙烯酰胺);次氯酸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其中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N1、N2标段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含本项目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能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销售授权文件原件);
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企业目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N3标段: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含本项目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能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销售授权文件原件);
2、生产商投标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投标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授权厂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或委托运输协议(签订委托运输协议的需提供有效的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及承运单位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企业目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
四 、 招标文件 的获取 :
1、 获取 时间: 2022 年 7 月 13 日 — 2022 年 7 月 19 日,上午 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 30 止(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是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及以下证明材料。a 由法人代表人到场的提交: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b 由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交: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3、获取 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航宇路石化局小区二单元 301室
五 、 投标文件递交 :
1、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8 月 3 日 13 时 30分
2 、 递交方式 :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楼开标室6 纸质文件递交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年 8 月 3 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楼开标室6。
七、其他
供货期: 365 日历天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林榆横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开源大道路闫庄则
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电话: 0912-6661275
招标 代理机构: 恒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榆林市航宇路石化局小区二单元 301室
联 系 人: 张亚楠
联系 电话: 18392265966
电子邮件: 1790406708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