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义县七甲乡、南壕堑镇大棚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公告
河北
-张家口市
尚义县七甲乡、南壕堑镇大棚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第二—第六标段)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尚义县七甲乡、南壕堑镇大棚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第二—第六标段) 已由 尚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尚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尚义县、南壕堑镇大棚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尚发改【2020】2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尚义县七甲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北京市帮扶资金,省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北京市帮扶资金,省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 ,招标人为 尚义县七甲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人:尚义县七甲乡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尚义县七甲乡、南壕堑镇大棚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第二—第六标段) 建设地点:尚义县七甲乡北营子村及南壕堑镇西平山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春秋大棚630亩,主要建设普通春秋棚及附属设施,新建普通春秋棚383栋,配套成品铁艺大门、砂石路及边沟、双边丝护栏网、临时用房、标识牌等基础设施。 招标范围:同建设规模。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起至2020年5月1日前完工。
2.2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第二标段: 项目名称:尚义县七甲乡、南壕堑镇大棚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项目编号:ZDZB2020030501 -02 招标范围:建设标准棚1工程施工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起至2020年5月1日前完工; 第三标段: 项目名称:尚义县七甲乡、南壕堑镇大棚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项目编号:ZDZC2020030501-03 招标范围:建设标准棚2工程施工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起至2020年5月1日前完工; 第四标段: 项目名称:尚义县七甲乡、南壕堑镇大棚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第四标段; 项目编号:ZDZC2020030501-04 招标范围:建设标准棚3工程施工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起至2020年5月1日前完工。 第五标段: 项目名称:尚义县七甲乡、南壕堑镇大棚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第五标段; 项目编号:ZDZC2020030501-05 招标范围:建设标准棚4工程施工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起至2020年5月1日前完工; 第六标段: 项目名称:尚义县七甲乡、南壕堑镇大棚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第六标段; 项目编号:ZDZC2020030501-06 招标范围:建设标准棚5工程施工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起至2020年5月1日前完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3.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及不在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证明材料,并附项目经理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5.2018年度经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12月1日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6.2019年12月至今任意一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凭证; 3.7.2019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 3.8.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为保证本项目施工质量和工期进度,潜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5个标段中进行多个标段的投标报名,一家投标单位只可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如其中一个标段中标,下标段将自动失去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投标人某标段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下标段第一候选人资格取消将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按顺序以此类推,以开标顺序为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3-09 09:30 至 2020-03-13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03-29 10: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 | 地址: | /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闫钢铸 | 联系人: | 滕峰 |
| 电话: | 0313-4529024 | 电话: | 17703237712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hengdapenganhd@163.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