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45泾县榔树口至苏红段公路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宣城市
一、项目编号: JXQTJY2022146
二、项目名称: S345泾县榔树口至苏红段公路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成交金额: 10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S345泾县榔树口至苏红段公路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审计结束之日止 服务标准: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施建林 、 甘胜利 、 丁正义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合同约定金额计费,金额为 9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交通实业有限公司、需解锁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稼祥南路101-102号、泾县财富鑫城B4栋119-120号,联系电话:需解锁、需解锁。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泾县泾川镇财富大道财富鑫城)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稼祥南路 101-102号
联系人:需解锁
电话: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需解锁
地址:泾县财富鑫城 B4栋119-120号
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需解锁
电话: 需解锁、需解锁
十、
1、磋商文件: )
2、主要标的信息: )
3、中小企业声明函: )
泾县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需解锁
2022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