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三郎庙铅锌锑矿和鸿发采石场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总承包
湖南
-邵阳市
新邵县三郎庙铅锌锑矿和鸿发采石场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邵县三郎庙铅锌锑矿和鸿发采石场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已由 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新发改投【 2022】20号文 批准建设, 并由 新邵县自然资源局 以 新 自然资函 【 2022】 19 号文 批准 初步设计 , 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和申请国家中央专项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新邵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 、 施工 、 设备采购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新邵县三郎庙铅锌锑矿和鸿发采石场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新邵县新田铺镇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1、 三郎庙铅锌锑矿区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
(1)对选厂建构筑物及生产设备进行拆除,拆除总面积 为 4630㎡,拆除生产设备17台;
(2)对6个矿洞采用浆砌石密封墙及粘土方式进行封堵,浆砌石180 ㎡ ,粘土 300 ㎡ 。
(3)新增1套500m3/ d 一体化工业废水处理设备,主要处理主溪沟废水和尾矿库库区废水,原废水处理站多余的处理能力同时用于处理施工期间的库区废水。施工完成后,根据矿区废水情况考虑运行年限,暂考虑3年运行期 ( 含 3年运行费 ) 。
(4)在库区设置截排水设施后,修筑1号、2号拦挡坝,将尾矿库进行分区开挖翻填,再将原库底和岸坡进行清挖冲洗、修坡整形、铺设防渗设施等方式,并设置渗滤液导排管,再将尾矿约11×104m3、废石约6.72×104m3、选厂污染土约9000m3分类分层进行回填碾压,最后进行封场防渗并覆土绿化。库区面积约30400 ㎡ 。
( 5 )对历史堆存废石堆及新废石堆进行清挖,并运输至尾矿库进行填埋处置,废石堆总量为 67236.7m3 ; 尾矿库翻挖时修筑的 1号和2号拦挡坝就地利用该废石,约16692m3,剩余废石填埋至尾矿库初期坝前的区域。
( 6 )对选厂污染土壤直接清挖运至尾矿库填埋,方量约 9000m3,并回填9000m3客土并平整。
( 7 )对拆除并治理后的选厂区域、原废石堆区域进行覆土绿化,覆土 60cm,以灌草结合的方式进行绿化,面积约19500 ㎡ ;对尾矿库封场防渗后的区域进行覆土绿化,覆土60cm,以混播草籽的方式进行绿化,面积约30400 ㎡ 。
2、鸿发采石场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
(1)对整个场地进行整形,整形面积约89721 ㎡ ,主要包括 1-6号土质边坡、0-7号平台整形,
7号土质岩石混合边坡、高陡岩石边坡及道路旁空地和边坡整形;
( 2 )在 7号边坡及其他土质边坡较陡的地方修建直立式浆砌石挡土墙;
( 3 )在采空区、办公生活区矿山道路区域等区段低洼处设置排水沟,进行雨水收集导排;在 7号平台区域内设置1座沉砂池,1座储水池。
( 4 )对高陡岩质边坡采用主动防护网+喷播复绿,复绿面积为 24412 ㎡ ,并沿坡脚种植藤蔓植物;对 1-6号边坡及道路旁2处边坡采用种植土回填+草皮复绿,复绿面积为17745 ㎡ ;对 7号土质岩质混合边坡采用三维网+无纺布+草籽撒播复绿,复绿面积为5408 ㎡ ;对 0 - 7号平台、碎石平台及道路旁空地采用种植土回填+草皮+苗木复绿,复绿面积为42157 ㎡ 。边坡覆土厚度为 30cm,平台及空地处覆土为60cm。
(5)在采石场修建一条宽5m的碎石道路,作为上山道路,并在道路两侧各种植一排苗木,道路长度为942m。
(6)在生态恢复区域内设置喷灌系统1套,水源来源于该矿山上游3.5km处的山泉水,由dn110的 PVC - U 给水塑料管接入3个不锈钢水箱,并配套布置配水管、喷管器等设施。
2.4工程设计范围:主要分为两部分,1三郎庙铅锌锑矿区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包括选厂拆除、矿洞封堵、尾矿库治理及闭库、矿井涌水治理、废石堆治理、污染土治理、生态恢复等;2鸿发采石场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包括场地平整、挡墙工程、排水工程、高边坡复绿工程、生态恢复及灌溉系统等。
2. 5 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 250 日历天,其中 : 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20 日历天。
2. 6 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及环保相关要求, 一次交验合格 , 采购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工程交付要求 , 所采购的产品(包括设备)须达到出厂检验合格、检验检测合格、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及环保的相关要求,验收合格后,三年运行期符合环保要求 。
2. 7 保修要求:施工质量按国务院 2000年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 8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 (同时具有污染修复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 乙级 及以上企业资质 ;
(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企业资质。
3.3 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 ( 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 ,应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 有 环境保护工程专业 中级及以上 工程师技术职称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应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无在建工程 ;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 环境保护工程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 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6.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5、投标担保
5.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3.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元)
5.3.2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以保证金开户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5.3.3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 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6. 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6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2年 8 月 22 日~ 2022年 8 月 29 日 23时59分止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招标文件。
6 .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网发布,投标人自行。
6 .3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或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2年 9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 北京时间 ) ;地点为: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相应开标室,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签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公开开标。
7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3投标人须派代表到场参加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shaoyang.gov.cn/) 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依法实施的监督。电话: 0739 -3661403 。
10.联系方式
招标 单位 : 新邵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新邵县江南路
联 系 人: 谢先生
电 话: 0739 -3689318
招标代理公司: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 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项目负责人:李陈坤
项目组成员:陈少林、 袁军
电 话 : 13874866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