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尚高速公路建设引起的110KV检海线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河北
-张家口市
张尚高速公路建设引起的110KV检海线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尚高速公路建设引起的110KV检海线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 以 / 批准,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通泰高速公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业主自筹25%,银行贷款75% ,招标人为 张家口通泰高速公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由于检海线设计期间未有张尚高速公路项目及规划路径方案,因此检海线 N38#和 N39#及其所属耐张段 N37#至N42#为普通设计形式,在张尚高速公路修建钻越该线路后,检海线现状不符合设计规程和国网相关文件中对于输电线路上跨高速公路的相关要求。决定对检海线进行改造。 在检海线原N40#直线塔大号侧约180处新建1基N40+1#直线耐张塔,档N38#和N39#所属耐张段由N37#至N42#缩短至N37#至N40+1#,形成“耐-直-直-直-耐”的独立耐张段形式。
2.2招标范围: 张尚高速公路建设引起的110KV检海线改造工程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 建设地点:张家口市。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工程建设,并具备送电能力。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资质最低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含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 业绩最低要求:近3 年内(2019 年 7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3.1.3信誉要求 : 信誉最低要求:投标人过去1年(2021年7月1日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工程合同被解除;
3.1.4其他要求 :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名,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具备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近3 年内(2019 年 7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19年7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2-09-22至2022-09-28,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张家口市路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楼108室 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等资料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10-12 09:30 ,投标人应于当日 09:00 至 09:30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张家口市路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兴街龙泉广场南1号) 。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口市路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西区明德北大街西山底小区3号楼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兴街南1号 |
| 邮编: | 075000 | 邮编: | 075000 |
| 联系人: | 陈巧利 | 联系人: | 张超 |
| 电话: | 0313-8013788 | 电话: | 0313-4198106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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