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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景区黄前镇政府危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

泰安市

发布时间:2022-10-08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泰安市岱岳区黄前镇人民政府

泰山景区黄前镇政府危房改造项目

竞争性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山景区黄前镇政府危房改造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投标单位无需通过系统报名进行投标活动,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采购文件即可参与报价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 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538-6288136 并于 202 2 10 20 09 0 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JQ-ZC-20220930-01-01

项目名称:泰山景区黄前镇政府危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20.018607 万元

最高限价: 120.018607 万元

采购需求:黄前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 30 内完成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建筑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2 年 10 月 8 日至 202 2 年 10 月 12 日 ,每天上午 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磋商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www.taggzyjy.com.cn)进行领取磋商文件。(必须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领取文件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责任自负)。

方式:供应商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电子版磋商文件。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 “澄清文件”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供应商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自行电子版磋商文件。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 CA 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售价: 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2 年 10 月 2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截止时间: 202 2 年 10 月 20 日 9 点 0 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发布的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泰安市岱岳区黄前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黄前镇 驻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泰安市光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灵山大街华伟家园 A座五楼

联系方式: 18405481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经理

电 话: 18405481112

【信息来源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具体以此信息内容体现的发布媒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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