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禹州沙陀湖调蓄工程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等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许昌市
南水北调中线禹州沙陀湖调蓄工程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等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
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禹州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南水北调中线禹州沙陀湖调蓄工程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等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人:禹州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中线禹州沙陀湖调蓄工程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等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
3 、采购编号:YZCG-DLG2022072;
4 、项目需求:南水北调中线禹州沙陀湖调蓄工程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勘测定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用地征收报批组卷等五项技术服务工作,最终取得项目用地批复(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5 、采购预算(采购限价):¥4348200.00元;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项目用地批复止。
7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禹州市境内;
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1 、分包:不允许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营业执照为准);
2 、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而暂停审批规划资质证书,对已到期的土地规划资质企业须提供原发证单位提供的延期通知或声明)。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测绘或城建或土地管理)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4 、被委托人须是本单位职工,须提供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 、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 ) 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
2 、在招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8088/ggzy/)自行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6日上午08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六、投标响应文件开启
(一)投标文件开启地点:禹州市中心九楼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达现场)。
(二)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平台(河南省 ▪ 许昌市)》系统成功上传。
2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线上投标文件开启,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系统 :8088/ggzy/) ——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许昌市》《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等。
八、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禹州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禹州市投资总公司
联系电话:
受理投诉单位:禹州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 电子文件、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平台(河南省 ▪ 许昌市)》系统:8088/ggzy/)“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平台(河南省 ▪ 许昌市)》系统——组件——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平台(河南省 ▪ 许昌市)》系统: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 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
5.2 《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路径: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栏目。
5.3 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4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5.5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按钮后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6 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 评标依据
6.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审。
6.2 评标期间,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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