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医院屋顶发光字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
-新余市
受新余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该单位的屋顶发光字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 名称及 编号: 新余市人民医院屋顶发光字改造项目 JXWK2022002
2. 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新余市人民医院屋顶发光字改造项目 | 详见文件采购项目需求 | 项 | 1 | 350000 |
注: 报价说明:报价内容包含采购需求规定的所有制作材料、辅料、螺丝,搭架施工费用、远输、 税费垂直运送和吊装费及相关货物、、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拆除、安装、调试、检测费、保修、施工用水(电)费等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任何有漏项、缺项的报价,均视为已包含在供应商所投总价中。 本项目只允许一次报价,不进行二次报价,以供应商开标时现场提供的投标文件报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作为评审谈判报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
3. 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8 供应商被 “ 信用中国 ”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 中国 ”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被 “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 ”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9 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3.10 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3.11 供应商如为投标产品的代理商须符合以下要求:
3.12 本次 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当于 2022年9月6 日 00:00时至2022年9月13 日 23:59时(北京时间)通过邮箱报名,并将授权委托书及联系人电话、营业执照、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注明报名项目名称)邮箱确认报名,未报名或缺少上述任一材料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电子邮件。
6. 磋商 保证金: 人民币 伍仟 圆 整(¥ 5 00 0 .00 元) 现场现金提交。
7. 采购代理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 “磋商 文件 ” 。
8. 递交竞磋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和竞磋开始时间、地点
8.1 递交竞磋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2 年 9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磋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2 竞磋开始时间 : 2022 年 9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密封的胶装成册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出席开标大会,并在开标时间前递交准时参加。 ( 非胶装成册投标文件一律无效 )
8 .3 递交竞磋响应文件和询价地点: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 城北仰天西大道 509 号 北湖春天 11 栋 619 店面 。
8 .4 获取竞磋文件而不参加竞磋的单位,请在竞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 代理机构,未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竞磋的, 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9 . 投标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 新余市人民医院网站或新余市卫健委网站 ,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在 上述网 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供应商。
1 0 .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新余市人民医院
详细地址: 新余市渝水区新欣北大道 369 号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城北仰天西大道509号北湖春天11 栋 619 店面
联系方式 :
邮箱 :
2022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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