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长水机场海关昆明长水机场海关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
-昆明市
项目概况
昆明长水机场海关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11楼1118号(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HT-YN-ZB20220189
项目名称:昆明长水机场海关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物资明细如下: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 |
1 | 医用外科口罩 | 1 | 个 | 符合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标准或更高标准 |
2 | 套头式医用防护口罩(N95) | 1 | 个 | 符合国家GB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标准 |
3 | 挂耳式医用防护口罩(KN95) | 1 | 个 | 符合《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 2626)中“随弃式面罩”规定且无呼气阀的产品。 |
4 | 一次性医用乳胶手套(长) | 1 | 双 | 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GB 10213)或《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GB 7543)的乳胶、丁腈等材质的手套。 |
5 | 一次性乳胶手套(短) | 1 | 双 | 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GB 10213)或《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GB 7543)的乳胶、丁腈等材质的手套。 |
6 | 一次性防护服 | 1 | 件 | 符合国家GB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标准要求 |
7 | 医用隔离眼罩 | 1 | 副 | 符合GB14866-2006《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标准 |
8 | 一次性鞋套(短) | 1 | 双 | 符合YY/T1633-2019《一次性使用医用防护鞋套》标准 |
9 | 一次性防水靴套(长) | 1 | 双 | 能覆盖使用者足部和小腿部的靴状保护套,具有良好防水性能。 |
10 | 一次性医用防护面屏 | 1 | 个 | 符合GB14866-2006《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标准,具有防雾功能 |
11 | 病毒采样管 | 1 | 支 | 参数:10mL容量管(要求管子可站立),6mL保存液,管身PP材质,可耐受-196℃低温不破裂,121℃高温高压不变形配套1:10提供独立包装的口咽植绒拭子及密封袋;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能够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备案表 ,保存液由适当浓度的胍盐、乙酸钠、DTT 等组成,在灭活病毒同时可以灭活 RNase,保证核酸的完整性,但不能用于病毒的接种和分离 |
12 | 鼻拭子棉签 | 1 | 支 | 独立包装,拭子头部为医用级尼龙材质,不含棉花所含有的非饱和脂肪酸,不干扰PCR核酸检测的准确性 |
13 | 咽拭子棉签 | 1 | 支 | 独立包装,拭子头部为医用级尼龙材质,不含棉花所含有的非饱和脂肪酸,不干扰PCR核酸检测的准确性 |
14 | 隔离衣 | 1 | 件 | 一次性医用背开式反穿隔离衣,蓝色,独立包装,透气、防尘、绳带型结扣、束腰、袖口收缩、防喷溅、阻隔血液、医用正品,符合国家标准,2022年2月以后生产,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证。 |
15 | 一次性医用帽子 | 1 | 个 | 符合YY/T1642《一次性使用医用防护帽》标准 |
16 | 酒精(100ml) | 1 | 瓶 | 符合国家《GB 26373-2010乙醇消毒剂卫生标准》 ,医用酒精乙醇含量为73%-77% |
17 | 酒精(500ml) | 1 | 瓶 | 符合国家《乙醇消毒剂卫生标准》 ,医用酒精乙醇含量为73%-77% |
18 | 酒精(5L) | 1 | 瓶 | 符合国家《乙醇消毒剂卫生标准》 ,医用酒精乙醇含量为73%-77% |
19 | 免洗手消毒凝胶(500ml) | 1 | 瓶 | 符合《GB 27950-2011 手消毒剂卫生要求》标准 |
20 | 免洗手消毒凝胶(1L) | 1 | 瓶 | 符合《GB 27950-2011 手消毒剂卫生要求》标准 |
21 | 手消自动出液器 | 1 | 个 | 与1L的免洗消毒凝胶配套使用 |
22 | 酒精湿巾 | 1 | 包 | 80片/包,用于物体表面和设备表面的清洁杀菌1.抽取式(带盖)包装2.主要成分:无纺布、75%医用酒精 |
23 | 真空采血管(紫色) | 1 | 支 | 符合YY0314-2007《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标准 |
24 | 真空采血管(红色) | 1 | 支 | 符合YY0314-2007《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标准 |
25 | 真空采血管(黄色) | 1 | 支 | 符合YY0314-2007《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标准 |
26 | 采血针 | 1 | 支 | 符合《GB 18671-2009 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标准 |
27 | 医疗利器盒 | 1 | 个 | 3L,耐穿刺,不渗漏,封闭后无法在不破坏的情况下打开 |
28 | 碘伏 | 1 | 瓶 | 100ml,符合《GB/T26368-2010含碘消毒剂卫生标准》 |
29 | 医用棉签 | 1 | 包 | 50支/包,符合YY 0330-2002《医用脱脂棉》标准 |
30 | 擦手纸 | 1 | 包 | 120抽/包,沾水不易破,独立包装 |
31 | 大号医用垃圾袋 | 1 | 个 | 120*140cm 正常使用时不得泄漏、开裂、开孔、尺寸合适,便于运输,颜色为淡黄,包装袋的明显处应印制警示标志和警告语 |
32 | 背心式医用垃圾袋 | 1 | 个 | 70*80cm 正常使用时不得泄漏、开裂、开孔、尺寸合适,便于运输,颜色为淡黄,包装袋的明显处应印制警示标志和警告语 |
33 | 薄膜手套 | 1 | 双 | 1.薄膜手套应清洁、透明、表面应光滑;2.手指边缘应无开边;3.符合产品卫生标准,细菌菌落总数≤200cfu/g,真菌菌落总数≤10cfu/g,大肠菌群 不得检出,致病性化脓菌不得检出 |
34 | 小号喷壶 | 1 | 个 | 酒精、消毒液专用喷壶,容积500ML |
35 | 塑封袋(10号) | 1 | 包 | 100个/包,透明,密封性好,不易破袋 |
36 | 塑封袋(7号) | 1 | 包 | 100个/包透明,密封性好,不易破袋 |
37 | 消毒桶 | 1 | 个 | 5L,材质聚丙烯PP |
38 | 含氯消毒片 | 1 | 瓶 | 100片/瓶,符合《GB/T 36758-2018 含氯消毒剂卫生要求》 |
39 | 生物安全运输箱(配密封罐) | 1 | 个 | 符合感染性物质UN2814类、UN3373类、UN2900类生物样本航空、公路运输标准 |
40 | 医疗封口尼龙扎带 | 1 | 包 | 100根/包,抗拉抗折不易断 |
41 | 肛拭子采样器 | 1 | 个 | 独立包装 |
42 | 医疗垃圾桶(50L) | 1 | 个 | 50L,脚踏式翻盖,有明显的医疗垃圾标识,黄色,密封性好 |
43 | 医疗垃圾桶(100L) | 1 | 个 | 100L,脚踏式翻盖,有明显的医疗垃圾标识,黄色,密封性好 |
44 | 医疗垃圾桶(240L) | 1 | 个 | 240L,脚踏式翻盖,有明显的医疗垃圾标识,黄色,密封性好 |
注:预计数量“1”仅表示本项目为单价招标,最终结算时根据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及中标单价据实进行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本次采购不属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
2.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0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作出以下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②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以上网站查询记录均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进行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采购人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以上信用信息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被认定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4日 至 2022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11楼1118号(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果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按单位负责人执行)、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注明授权代理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需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时提供,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制造商参与投标时提供,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标厅(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11楼111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长水机场海关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南工作区昆明机场海关
联系方式:段盛雯 0871-67094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1118室(云南分公司)
联系方式:李浩然 15308891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浩然
电 话: 1530889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