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酿酒专用粮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梅白镇正邦示范工程
四川
-宜宾市
第一章 磋商 邀请
(采购代理机构)受 长宁县竹乡振兴农业有限公司 委托对 长宁县酿酒专用粮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梅白镇正邦示范工程 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 竞争性磋商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ZCHB-2022-09-001
2.采购项目名称: 长宁县酿酒专用粮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梅白镇正邦示范工程。
3采购人: 长宁县竹乡振兴农业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金 来源 : 企业自有资金 。 采购最高限价: 1659064.21 元 。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 1个包, 长宁县酿酒专用粮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梅白镇正邦示范工程 。 采购具体内容 为:新建公厕一座(含化粪池),新建生态停车场一个约 380 ㎡ ,新建观景亭一个以及相应配套设备。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投标邀请在宜宾市信息网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 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 提供国家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 ;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2.参照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 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釆购的项目 。
3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现任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 .供应商 在 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详见 磋商 文件第三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 磋商 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 磋商 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供应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 磋商 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 (即报名时间): 2022 年 09 月 07 日至 2022 年 09 月 14 日 上午 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 逾期不予办理 )。
(二)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 宜宾市长宁县双诚 砂浆 4楼 )办公室 购买,逾期不售。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1、网上(远程)办理:(1)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购买 招标 文件时,《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 (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包号等)。 (2)将已填写的《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加盖服务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 337619886 @qq.com。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 招标 文件发售办理处。 2、报名咨询电话:0831- 4593177 。供应商购买 招标 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 招标 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
磋商文件自 202 2 年 09 月 07 日至 202 2 年 09 月 14 日 9:00-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2 00 元 / 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服务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 招标 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 招标 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服务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未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微信扫码支付,支付时请备注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及分包号(若有),并将支付凭证附在报名资料中。
投标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投标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 若投标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 。 采购文件提供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要求远程提供采购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远程提供。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2 年 09 月 20 日 14 : 30 (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 磋商 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2 年 09 月 20 日 14: 30 (北京时间)在 磋商 地点开启。
十一、 磋商 地点: 宜宾市长宁县双诚砂浆 4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长宁县竹乡振兴农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长宁县长宁镇工业园区 B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 宜宾市长宁县双诚砂浆 4楼。
邮 编: 644 3 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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