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御景花园安置小区、西域香苑安置小区太阳能集热器采购及安装工程招
江苏
-盐城市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需的滨海县御景花园安置小区、西域香苑安置小区太阳能集热器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滨海县御景花园安置小区、西域香苑安置小区太阳能集热器采购及安装工程,具体型号及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2.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4.供货地点:滨海县御景花园安置小区、西域香苑安置小区。(具体地点详询招标人)
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6.质量标准:合格。
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起免费无条件维保不少于24个月(如生产厂家规定的质量保修期限大于该期限,按生产厂家规定执行)
8.预算金额:人民币357.05389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公告开始发布及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10月24日起。
2、领取地点:招标文件网上自行,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BRAI2HWxV6t2D1uv8q1ng;提取码:g3i5)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臧久涵手机号码:18052978738)。
招标文件售价0元。
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代理公司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范围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依此不接受其投标。
投标人的招标文件费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1月4日16时0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1416014245@qq.com
3.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5.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核实。投标人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投标人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现金(指转账或电汇)、线下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等担保形式。【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缴纳方式为:
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或线下保函)扫描件、投标人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根据盐政发(2020)57号文件精神,只要获得我市近两年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之一表彰的,在盐城市范国内承接工程中,免缴应由施工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符合免交条件的企业名单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A)。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
八、付款方式:
所有设备进场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设备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设备验收合格一年后,经通水调试无质量问题支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复验无质量缺陷问题一次性结清(无息)
注:1、(结算时需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设备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设备税率为1+13%)*(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结算方式:本合同以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即每一对应货物/服务类别所发生的工程量单独结算,所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之和即最终结算价。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绘绘 联系电话:13961963699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臧久涵 联系电话:18052978738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江苏省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上发布。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