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村镇蔬菜大棚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平凉市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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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 镇蔬菜大棚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 ||||||||||
公告类型: | 采购公告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2-10-29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2-10-31 17:00:00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
标包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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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镇蔬菜大棚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蔬菜大棚维修项目,招标人为泾川县镇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批复要求,资金来源为2022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现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镇蔬菜大棚维修项目。 2.项目概况:计划对镇光明村、向明村、雷李村、朱家涧村、二十里铺村5个村4座361米水泥拱杆土大棚更换棚膜361米,防虫网722米,压膜绳872米及卡簧:对75座3519米钢架大棚更换棚膜3519米、防虫网7038米、压膜绳16350米,裙膜及卡簧,卷膜器:对10座510米日光温室更换棚膜510米,防虫网1020米,压膜绳872米及卷膜器;同时对以上所有钢架设施进行人工除锈及重锈。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61903.21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计划工期:总工期 20 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 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 建造师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房建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 B 证(省外企业必须是注册在本公 司的一级建造师) 。 (2) 技术负责人 1 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 施工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 (4) 质量 (检) 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的专业质量 (检) 员岗位 证书; (5) 安全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6) 机械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项目经理在上个中标项目施工期内不得再次报名。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 gov.cn/) 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 (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竞价时间 1.请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2 年 10月 31日 17 时 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平凉 市) ”报名、招标文件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 章) 。 2.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 2022 年 10月 29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2 年 10月 31 日 17 时 00 分提交报价。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 五、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 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县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泾川县街道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惠民大厦 联系人: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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