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登高村安置区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浙江
-金华市
浦江县登高村安置区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 |||||||||||||||||
项目标段编号: A3307260820001597001001 | |||||||||||||||||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浦江县登高村安置区建设工程 已由 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项目代码 2211-330726-04-01-679133 文件批准备案, 招标人 为 浦江县城投一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工程 的 设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设计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 27235.3 ㎡,总建筑面积 约 87000 ㎡,地上建筑面积 约 61 0 00㎡,地下建筑面积 约 2 6000 ㎡, 容积率 1.8-2.3 ,建筑密度 ≦32% ,建筑高度 ≦ 54.0米, 绿化率 ≧30%,主要建设住宅用房及配套设施。 2.2 设计范围 : 包括 浦江县登高村安置区建设工程 的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 及部分专项设计(含海绵城市设计、室外景观绿化、室外管线综合设计、人防设计)、设计调整、施工图审及修改,以及工程勘察配合、报批配合、施工图配合、竣工验收配合等相关服务。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估算编制)、 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及调整 ) 、 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室外附属工程、景观工程、地库车位及交通设施设计、海绵城市建设、节能工程、绿色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人防、消防、室外综合管线、抗震支架、设施设备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计内容,与设计有关的检测、检验和施工阶段的相关服务以及与其他单位的配合和协调工作 。 各阶段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图纸编制深度要求及相关出图标准要求,并应完成 招标人 和相关审查部门的阶段性审查意见所提出的修改工作。包括方案评审(若有)和初步设计审查。设计人提供给 招标人 的设计成果必须保证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2. 3 工程建设地点: 浦江县城北部,文景西路柴村以北,六和小区以西 。 2. 4 项目投资规模: 估算建安总投资约 25000 万元。设计费约 379 万元 。 三、投标资格要求3.1 各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的独立法人。 3.2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的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 2022年8月、9月、10月 连续 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属设计单位,除需提供项目负责人2022年8月、9月、10月 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外,还需提供投标单位与所属单位关系证明。拟派人员为企业职工退休后返聘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项目设计负责人退休后返聘的,其注册的建筑师证书和执业专用章须在施工周期内有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浦江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 5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未被列入信用浙江网站( 、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名单。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2日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21日 17时00分登录浦江县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采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确认参加后,自行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 |||||||||||||||||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含答疑、澄清、修改)都以网上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疑问的,登录浦江县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和回复。 | |||||||||||||||||
4.3 招标人将于2022年11月07日17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4.4 保证金信息 |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5800元整。 |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形式(建议采用网银形式)、电子保证保险、银行保函。 | |||||||||||||||||
4.4.1 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的,于2022年11月21日17时00分前汇入下列账户之一: | |||||||||||||||||
户名:金华市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20807003800012737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38056757663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012610126456733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6232811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浦江县支行 | |||||||||||||||||
4.4.2 采用电子保证保险保单、银行保函的,具体办理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电子保证保险保单必须在2022年11月21日17时00分前出单。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 |||||||||||||||||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10时00分。 | |||||||||||||||||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中心浦江县分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 |||||||||||||||||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服务平台、浦江专栏上发布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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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用CA锁登录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2、具体办理事宜详见首页《浦江县电子招投标系统应用温馨提示》和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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