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公司乌海海南矿业分公司涉嫌违法占地罚款事宜专项法律服务
内蒙古
-乌海市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项目编号DO22100236项目名称包钢(集团)公司乌海海南矿业分公司涉嫌违法占地罚款事宜专项法律服务发布日期2022/11/07报名截止日期2022/11/08 -- 08:30投标开始日期时间2022/11/04 -- 08:00开标日期时间2022/11/08-- 08:30项目类别服务单价含税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 ||||||||||||||||
尊敬的供应商: 包钢(集团)公司乌海海南矿业分公司涉嫌违法占地罚款事宜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单源直接采购已具备洽谈协商条件, 现邀请贵公司参加,贵公司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约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洽谈。 本项目涉及到现场维护的,中标人(成交人)承诺设立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进入现场施工前与招标人签订安全协议。 | ||||||||||||||||
1.采购人联系方式: | ||||||||||||||||
采 购 人:乌海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卡布其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
2.项目名称: | ||||||||||||||||
包钢(集团)公司乌海海南矿业分公司涉嫌违法占地罚款事宜专项法律服务 项目概况:自2021年5月开始,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简称海南分局),先后给海南分公司下达《自然资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海南资源执法罚字(2021)17号)等行政文书,海南分公司一方面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调查、一方面提出尽快办理采矿许可证范围的土地证申请,但始终无果。在集团法律事务部指导帮助下,海南分公司多方协调诉 求,并提起行政复议。2022年1月4日,海南区人民政府作 出《行政复议受理书》(海南复受字(2022)第1号)。3月 1日,海南分局以发现“办案程序不合法”为由,作出《行 政处罚插销决定书》(海南资源执法撤字(2022)01号)。同 步,海南分公司按照海南司法局要求撤回行政复议,海南区 人民政府向海南分公司出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海南 复终止字(2022)第1号)。 但海南分公司涉嫌非法占地事宜仍未解决。自2022年3 月海南分公司撤回行政复议后,海南分局多次要求海南分公司配合重新立案调查;6月21日做《讯问笔录》;7月以来,陆续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接受调查通知书》进行现场勘查笔录等。 据近期沟通获知,虽然海南分公司多次向海南分局及海 南区政府表示:土地无法办证,企业并无主观过错,行政处 罚不合理。但海南分局仍坚持根据现状行使执法权,预计近 期仍将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处罚金额与2021年5月下 达文书确定的金额相同。 就海南分公司涉嫌非法占地罚款事宜,为提高案件处理效率,妥善处理并降低行政处罚风险,海南分公司一方面将继续积极沟通政府办理土地证事宜,另一方面准备通过法律途径做好对行政罚款的维权应对,拟以单源采购形式聘请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
3.项目编号 | ||||||||||||||||
DO22100236 | ||||||||||||||||
4.拟采购项目说明 | ||||||||||||||||
项目DO22100236,包钢(集团)公司乌海海南矿业分公司涉嫌违法占地罚款事宜专项法律服务 ,内容如下,(如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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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用单源直接采购的条件说明 | ||||||||||||||||
本项目依据包钢集团法律事务部审批,拟采用单源直接采购方式。 | ||||||||||||||||
7.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 ||||||||||||||||
拟定供应商名称: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 拟定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A座422室 | ||||||||||||||||
8.拟协商的时间、地点 | ||||||||||||||||
拟协商时间:2022年11月8日 拟协商地点: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
9.招标中心联系方式 | ||||||||||||||||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负责人: 宗舒阳(项目负责人) ; 客服专线: |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
2022/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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