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中医院业务综合楼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
湖南
递交时间:2022-11-08 11:00:06 原文链接地址
| 投标有效期 | 1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人民币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0.000001万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HNFJZCBZHPGF[JS]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2-11-08 11:00:06 |
| 递交时间 | 2022-11-08 11:00:06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保靖县中医院业务综合楼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答疑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保靖县中医院业务综合楼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有关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现作如下回复: 一、提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十七条: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规定2、建安工程费部分:本次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率形式的竞价模式(2%≤下浮比率≤5%,否则,其投标报价无效)从以上条款规定了最低限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十七条: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限价。 回复: 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更改为“2、建安工程费部分:本次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率形式的竞价模式(2%≤下浮比率,否则,其投标报价无效) ”。 二、原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 年 7 月 12 日 9 时 00 分。 现更改为: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 年 7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答疑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答疑公告为准 。 招 标 人:保靖县中医院 地 址:保靖县魏竹南路 16 号 联 系 人:彭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吉首市乾州街道榕域国际酒店 1105 室 联 系 人:、王漫思 电 话: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保靖县建筑工程监理站 电话: 2022年7月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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