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第三中学校舍维修工程
湖南
-湘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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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第三中学校舍(科技楼)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9日
受 湘潭市第三中学 的委托,对 湘潭市第三中学 校舍( 科技楼)维修 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湘潭市第三中学 校舍( 科技楼)维修 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潭市财采计【2022】 0266 号
3、委托代理编号: LRZB20220702
4、采购项目预算: 699280.29 元
t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10%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 最低价法 t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t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t 投标保证金: 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的 2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t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整包 | 湘潭市第三中学 校舍( 科技楼)维修 工程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1 | 699280.29 | 699280.29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微型企业采购 。 ( 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的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5 )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t 中小企业 t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 .1投标人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3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3 .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项目要求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 .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及本项目被授权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
3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供应商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并作出承诺。 (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五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电子保函;
3、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4、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银行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获取银行保函验证码”后点击“申请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6、担保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获取担保保函验证码”后“申请担保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7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8、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9、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11、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请从2022年 11月9日~2022年11月16日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中心网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2年 11月16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名。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中心网 上发布。
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中心网 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或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 11月21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中心(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中心二楼开标室)相应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八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湘潭市第三中学
联系人: 贺长文
电话:
地址: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公园路21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中路9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1、2区060101号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 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 14 天内无感染证明 ( 2 )。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 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中心需全程佩戴口罩,出示绿色两码(健康码、行程码)以及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呈阴性的证明,未按要求出示绿色两码以及核酸检测或黄码或红码将被劝返。
3.外来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入会场还必须提供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 1 ) 最近 14 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 2 ) 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 3 ) 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 4 ) 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 37.2 ℃的。
4 、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 、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进行两次消毒处理。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及唱标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 测温人(签名) |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 ||||||
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无 | |||||
是否在202 2 年 月 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 |||||
202 2 年 月 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 |||||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202 2 年 月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 □是 | ||||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2:
通 知
关于本项目公告中“《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
其中“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格式附后。
1《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证明
本(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姓名) 于月号参加(项目名称) 的开评标会议,已自行隔离14天,无任何异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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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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