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沙市区港航物流事业发展中心沙市区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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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沙市区港航物流事业发展中心沙市区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10 16:30 | 发布单位: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11-24 | 项目监管地:沙市区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沙市区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网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24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SSQ-202211-FS0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 沙采计备[2022]XM00232号
3、项目名称: 沙市区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05.0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105.00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完成沙市区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所有工作,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 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荆州市财政局、荆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落实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55 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 荆财采发【2022】199 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 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提供网站截图) ;(2)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供应商必须具有内河船舶检验证书及内河船舶适航证。(4) 人员必须满足最低配员要求,提供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2年11月11日 至 2022年11月17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网上获取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右侧“CA办理指南”中查看。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及时前往荆州市沙市区立新街道明珠大道21号“市民之家”5楼B区综合服务窗口A02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文件。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2年11月11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24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1、时间: 2022年11月24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如有系统操作问题 ,请联系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 ) 客服 , 联 系 电话 :4006398178 ,QQ 群 : 712948061。
2. 公 告 同 时 发 布 网 址 : 湖 北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
沙市区人民政府
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3.中标 (成交) 供应商可结合实际,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 案》 (鄂财采发【2020】5 号) 的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融资。
4.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
5.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 和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方式: (1) 登录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点击“采购人登陆”→“质疑管理” ,然后按操作提示进行操作; (2) 线下提 交《质疑函》。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函记载的为准。
6.供应商在登记信息时填写的单位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住所一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荆州市沙市区港航物流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荆州市沙市区临江路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 城南开发区御河社区御河村12组10号101(自主申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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