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神经电生理系统及睡眠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云南
-保山市
项目概况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神经电生理系统及睡眠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平台(云南省)/云南省信息,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平台(云南省?保山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KYZB-2022-244
项目名称: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神经电生理系统及睡眠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及标段划分:
序号 | 标段 | 产品名称 | 是否接受进口 | 数量 | 单位 | 单项限价(万元) | 交货 地点 |
1 | 一标段 | 数字神经电生理系统 | 否 | 1 | 套 | 38.00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 二标段 | 多导睡眠记录仪 | 否 | 1 | 台 | 27.00 | |
3 | 多导睡眠呼吸监测仪 | 否 | 1 | 台 | 38.00 | ||
4 | 睡眠障碍 初筛仪 | 否 | 1 | 台 | 60.00 |
具体采购需求及产品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需求及清单。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名一个或同时报名两个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投标段内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正常、验收完毕,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2鼓励环保政策:采购标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2.3鼓励节能政策:采购标的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申请人须为本项目(标段)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申请人拟供产品为医疗器械的,申请人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申请人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申请人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申请人根据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分类情况进行提供相应资质证件,但其经营范围须覆盖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类别)。3.2投标产品须取得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302号)规定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该目录的修订,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4.1申请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4.2申请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4日 至 2022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平台(云南省)/云南省信息,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平台(云南省?保山市)”
方式: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凭单位数字证书(CA)登录全国平台(云南省)/云南省信息,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在网上投标确认后自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中心第五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中心第五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一标段保证金4000.00元(肆仟元整);二标段保证金15000.00元(壹万伍仟元整)。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电子保函办理的网址为:“云南省信息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 缴纳 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一标段专用账号:10076469507001000202951 二标段专用账号:10076469507001000202952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服务咨询电话: |
备注: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 标段 名称或 标段 编号,请磋商申请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保证金缴纳回执。 |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平台(云南省)/云南省信息,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平台(云南省·保山市)”、中国政府采购。
3.2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承担,成交金额100万以下按1.5%收取;成交金额100万至500万按1.1%收取(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5.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西南郊小梨园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杏花小区南门往东50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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