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路街道办事处数字化平台搬迁、显示屏购置及水电分户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兰州市
业主单位
兰州路街道办事处数字化平台搬迁、显示屏购置及水电分户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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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名称 |
| 采购单位 |
| 采购方式 |
| 联系人 |
| 是否重大项目 |
|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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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性质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竞价开始时间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 延时报价 |
采购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 1 | 兰州路街道办事处数字化平台搬迁、显示屏购置及水电分户改造项目(二次)001 | QYHJ2022-012 | 工程类 | 148551.74 |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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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路街道办事处数字化平台搬迁、显示屏购置及水电分户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受 庆阳市西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的委托,对“ 兰州路街道办事处数字化平台搬迁、显示屏购置及水电分户改造项目 ”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二、 项目名称: 兰州路街道办事处数字化平台搬迁、显示屏购置及水电分户改造项目
三、项目内容: 兰州路街道办事处数字化平台搬迁、显示屏购置及水电分户改造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四、预算金额: 148551 . 74 元。
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 投标人 须提供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6个月(202 2 年 5 月至2022年 10 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见格式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2年 11 月 17 日08时30分至2022年 11 月 21 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21 日18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2年 11 月 22 日8时30分至2022年 11 月 22 日18时00分。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十、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U盘1份(word格式、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 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庆阳市西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秦直东路人防广场集中办公区
联系方式:138 8416 7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检测试验中心 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38 8416 7655
2022年 11 月 16 日
采购文件
提示: 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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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