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陆浑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
-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嵩县陆浑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嵩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为,项目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模式)、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嵩县陆浑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2、项目编号:嵩县工施招标(2022)0449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嵩政采公开-2022-112
3、项目规模及内容:嵩县陆浑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通过工程实施,解决实施区域内陆浑湖湿地萎缩,水生态功能下降等主要生态问题,完成生态保护修复面积913.30公顷,工程内容包括挖沟开塘,就地垫岛,栽植水生植物,形成水系纵横交错,独岛、半岛、水域星罗棋布,植物密布的湿地生态系统,为鸟类食源地、栖息地提供良好环境,为提升陆浑湖水质创造更加有利条件。
4、建设地点:嵩县;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总投资约19362.00万元人民币;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嵩县陆浑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二标段:嵩县陆浑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7、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工程勘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结题、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二标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及工程移交阶段、保修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8、工期要求:
一标段工期:720日历天,包括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
二标段监理服务期:设计、施工工期及责任缺陷期
9、质量要求:
一标段:设计质量标准:按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执行,能顺利通过审批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二标段:达到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要求:
1 、企(事)业要求:投标人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①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同时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测绘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注:“①”“②”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多家投标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或成员身份承担过合同额1亿人民币(含)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或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中设计部分金额500万元(含)以上)。(投标文件中须附项目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原件的扫描件,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项目经理签字);(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地质(水工环地质)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地质(水工环地质)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不接受临时),与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且承诺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项目总负责人签字);(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或类似总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担任过类似工程设计的设计负责人或类似总承包工程中的设计负责人(投标文件中须附项目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并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若为联合体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各成员对本次投标以及成交后签订合同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中需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程工作的,如有资质和能力要求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如果有时)。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8、投标人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外省企业必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备案信息);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需提供)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10、本项目招标人拒绝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其他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第二标段要求:
1、 投标人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须提供无在监工程及不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无在监工程及不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人均无效;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8、本项目招标人拒绝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其他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 A 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2年11月21日 至 2022年11月25日 24 : 00 ,登录洛阳市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
3 、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心栏目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12月13日9时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 嵩县 中心 开标四室(嵩县) 。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 、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 《河南省电子》和《洛阳市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嵩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嵩县陆浑大道新区客运站三楼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定鼎门街交叉口西北角建业智慧港1单元120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管部门 : 嵩县林业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 杨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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