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河泾绿洲芯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
江苏
-苏州市
漕河泾绿洲芯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经三路至横三路道路工程)(重发公告)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漕河泾绿洲芯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经三路至横三路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常熟市 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常审核【 2022】8号、常审核【2022】9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苏辛(常熟)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为 苏辛(常熟)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国有资金 。 苏辛(常熟)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委托 (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漕河泾绿洲芯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经三路至横三路道路工程)(重发公告) (标段名称)进行 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常熟市漕河泾绿洲 芯城产业园经三路至横三路 。
2.1.2建设规模: 新建道路全长约 607.649米,路宽为16米,为工业厂区道路(按城市支路标准),雨水管最大管径1500mm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
2.1.3合同估算价:约 2223 万元 。
2.1.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2年 12 月 22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 6 月 19 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大型土石方、商品砼 、预拌砂浆、 道路、雨污水管、强弱电管线、 交通设施、路灯、视频监控、电子警察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绿化资质除外)。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 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þ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指资格预审申请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 1760 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业绩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三 年内有效。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按照苏住建建( 2021)24号文规定,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超过7家的,由招标人从中选择7家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分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 招标文件第二章 。
6. 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 2 年 1 1 月 1 7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 2 年 1 1 月 2 2 日 16 时 00 分 ;
6. 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 2 年 1 2 月 1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 2 年 12 月 9 日 16 时 00 分 ;
6.3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 “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指:苏州市中心-常熟市分中心-“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2 年 1 2 月 1 日 9 时 00 分 。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 2 年 1 2 月 1 4 日 9 时 00 分 。
8.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中心网 上发布。
10. 一般说明
10.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10.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10.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10.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
10.5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10. 6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4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或支票或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 或 电子保函), 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11. 其他说明
11.1常熟市外的中标单位须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办理企业及投标人员核验,若未能通过核验备案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则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式重新推荐拟中标人。
11.2本工程执行《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 2018 ) 23号文件。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辛(常熟)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常熟市新阳大道 100号
联 系 人: 池凯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常熟市 国际装饰城 1幢28F
联 系 人:
电 话: 0512- 52883056
1 3. 本公告发布日期
20 22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 2 年 11 月 22 日
14. 友情提示
14.1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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