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沽源监狱配电室及伙房改建工程项目拆除工程
河北
-张家口市
河北省沽源监狱配电室及伙房改建工程项目拆除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沽源监狱配电室及伙房改建工程项目拆除工程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招标核【2018】6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沽源监狱 ,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沽源监狱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编号:HBHJ1808-ZJK1-149
1.2工程名称:河北省沽源监狱配电室及伙房改建工程项目拆除工程
1.3建设单位:河北省沽源监狱
1.4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5工程投资:约为7万元。
1.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7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算起,20日历天完成。
1.8付款方式:与甲方合同约定。
1.9质量要求:合格。
1.10工程量要求:甲方有权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调整后按甲方核定的工程量计算(最终中标价不做任何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2.1具备企业法人经营资格,并具有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2.2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受第一名企业报名投标;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资质, -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9-03 至 2018-09-07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下列资料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到沽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9-25 09:30 ,地点为 沽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沽源县苏鲁滩 | 地址: | 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号石家庄信息学院北院 |
邮编: | 075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关伟 | 联系人: | 王凤 柴香 |
电话: | 0313-5762018 | 电话: | 0313-598570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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