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新吴区梅村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苏
-无锡市
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锡市新吴区梅村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反硝化及活性炭滤池设备与工艺系统集成采购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无锡市新吴区梅村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锡新行审投备[2020]120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梅村水处理厂南侧预留用地工程规模:规模为8万吨/日,该工艺用于去除污水中的COD、BOD5、TN工期:150日历天合同估算价:4600.0万元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是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反硝化及活性炭滤池设备与工艺系统集成采购项目所需深化设计、全部设备、材料、软件、随设备提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运抵买方工地现场(包括卸货),并负责安装、调试,直至买、卖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使用。投标人除提供产品以外,并应负有确保所供产品质量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发现质量问题,必须负责处理至业主满意为止。1、本次招标的货物,要求提供全套设备、辅助单元、选配件、备品备件及专用检测及维修工具、易损件(不限于上述部分,必须确保最终验收合格所需的所有配置)。2、卖方负责本次招标货物的现场安装、运行调试并确保通过验收合格,直至交付买方使用。3、卖方应免费提供对买方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在项目所在地的业务培训。对买方人员进行货物电气、机械等方面的培训,维护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须达到买方人员对所供货物熟练操作和排除货物常见故障的程度。4、提供所供货物所需的全部技术文件(含自控软件)标段划分:1质量标准:100%一次性验收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资质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2)财务要求:2019至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公告之日往前推算五年)有污水处理规模为2万吨/日及以上的设备供货且合同或结算金额26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三方(业主、施工方、监理或审计或设计单位)的验收或结算审计证明材料,合同中未体现污水处理规模的,另行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库中的信息为准。信誉要求:按投标函诚信承诺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2)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3日17:30时至2022年11月29日17:3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50元,售后不退。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
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42号 | 地址: | 无锡市梁溪区梨花家园55-23号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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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堵晓君 | 联系人: | 姜艳、姚小军 |
电话: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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